2010年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时间为:10月23、24日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人事、劳动保障 )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有关副省级市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规划与管理工作,经与有关部门和相关考试管理机构研究,现将 201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201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做好考试组织实(10/16/2009 15:46:31,845) [查看全文] |
2008年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提醒! |
2008年城市规划师考试将于本周末11月29、30日举行,临考之际,城市规划师考试网预祝所有考生答题愉快,顺利通过考试。网校特提醒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城市规划师
考试时间: 2008年11月29日
(11/29/2008 16:08:54,139) [查看全文] |
2009年全国各省市城市规划师考试时间确定 |
2009年全国各省市城市规划师考试时间确定,考试时间为:10月24、25日(11/07/2008 16:44:02,620) [查看全文] |
2008年城市规划师考试大纲(新) |
目 录 一、城市规划原理…………………………………………(1) 二、城市规划相关知识……………………………………(8) 三、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1 5) 附:现行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与规范一览表(2008年)(10/15/2008 15:59:25,488) [查看全文] |
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介绍及报考条件 |
考试介绍:
城市规划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后,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1999年,依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及〈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9号),国家开始实施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2000年2月,人事部、建设部下发了《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07/18/2008 16:31:55,1267) [查看全文] |
2008年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 |
考试科目 考试共设《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4科。 考试形式 “城市规划实务”科目实行计算机网络阅卷,考生须使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答题卡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考(07/18/2008 16:31:23,73) [查看全文] |
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规划专业技术人员的执业准入控制,保障城市规划工作质量,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定法》以及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注册城市规划师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后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 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属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范畴,纳入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07/05/2008 14:44:10,54) [查看全文] |
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
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产施办法》的通知 人发[2000]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人事劳动)厅(局)、建委(建设厅)、规划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 现将《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0年二(07/05/2008 14:43:46,49) [查看全文] |
2010年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时间:10月23、24日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人事、劳动保障 )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有关副省级市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规划与管理工作,经与有关部门和相关考试管理机构研究,现将 201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201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做好考试组织实(07/05/2008 14:22:38,190) [查看全文] |
2007年度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
关于2007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人厅发[200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 )、建设厅(建委、规委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建设局:
(07/05/2008 14:21:55,19) [查看全文] |
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介绍 |
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由国家建设部与国家人事部共同组织,考试采用滚动管理,共设4个科目,单科滚动周期为2年。北京地区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在北京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考试工作,注册工作由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负责实施。 转贴于:(05/17/2007 11:07:40,17) [查看全文] |
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报名办法 |
报名办法(北京市) (一)报名时间:2006年5、6月份。转贴于:城市规划师考试网 (二)考试报名采用全部在网上报名、网上付费的方式,要求报考人员提前(05/12/2007 09:42:15,28) [查看全文] |
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注册管理 |
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转贴于:城市规划师考试网 (05/12/2007 09:41:37,9) [查看全文] |
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成绩管理 |
成绩管理: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取得全部科目的合格成绩;参加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取得必考科目的合格成绩,方可取得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 转贴于:城市规划师考试网(05/12/2007 09:40:52,13) [查看全文] |
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时间 |
考试时间转贴于:城市规划师考试网 2006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时间是10月21、22日,具体安排如下:
(05/12/2007 09:40:04,13) [查看全文] |